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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潘珊菊)近日,一則“河南高院院長要求庭長學會做飯,並納入考核機制”的報道引發熱議,昨日河南省高院對外澄清稱,河南基層法院考核未涉及庭長是否學會做飯。
  20日,網上一條關於“河南高院院長要求庭長學會做飯”的報道稱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要求庭長須學會做飯,並納入考核機制。報道顯示,張立勇要求,以建設法庭黨支部工作和推行法庭庭長帶頭做飯活動,法庭庭長要帶頭做飯,把做好中午一頓飯納入績效考核體系,“對於這一點,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積極貫徹落實指示,有的基層法院更提出,庭長一個月學不會做飯就要調離崗位。”
  昨日,針對網傳一事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澄清稱,此話源於張立勇在南陽調研時,要求法庭幹警吃好中午飯,並提倡庭長學會做飯,旨在加強基層基礎建設,落實中央八項規定,防止法官接受吃請。河南基層法院考核包括審判質效、隊伍建設等,“未涉及庭長是否會做飯。”  (原標題:網傳“庭長會做飯納入考核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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